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4525號
TCDV,110,司促,4525,20210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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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4525號
債 權 人 王肇源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楊大方即比時地美式漢堡發支付命令,
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台端聲請狀請求事項內載明「自附表所示之利息起算日…
   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然聲請狀內未見台端所述
   之附表,請具狀陳報,並提出更正後之正確支付命令聲請
   狀繕本5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施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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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