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證券交易法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金訴字,108年度,170號
TYDM,108,金訴,170,2021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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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金訴字第170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莊三泉 


選任辯護人 羅閎逸律師
第 三 人 莊棠棋 


      林明霞 


      莊雅晶 


      莊林冠齡


      廖幸怡 


上列被告莊三泉因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莊棠棋林明霞莊雅晶莊林冠齡廖幸怡均應參與本案沒收程序。
理 由
一、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犯罪行為人以外 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因下列情形之一取得犯罪所 得者,亦同:一、明知他人違法行為而取得。二、因他人違 法行為而無償或以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三、犯罪行為人為 他人實行違法行為,他人因而取得。前2 項之沒收,於全部 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第1 項及 第2 項之犯罪所得,包括違法行為所得、其變得之物或財產 上利益及其孳息,刑法第38條之1 第1 項前段、第2 項至第 4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財產可能被沒收之第三人得於本案最 後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沒收程序; 第三人未為聲請,法院認有必要時,應依職權裁定命該第三 人參與沒收程序,亦為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12第1 項、第 3 項前段所明定。
二、經查,本案被告莊三泉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其被訴於民國



102 年6 月28日起至106 年6 月26日止,擔任址設桃園市○ ○區○○○路0 段000 號5 樓之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英格爾公司)之董事,在卸任英格爾公司董事後,仍繼 續擔任該公司之最高顧問,在卸任董事一職未滿6 個月(即 106 年6 月26日起至同年12月25日止)內,明知依證券交易 法第157 條之1 第1 項第4 款之規定,喪失董事身分後,未 滿6 個月者,於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 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不得對該公司之 上市股票,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之行為,以規避股 價下跌之損失,竟基於違反內線交易規定之犯意,於知悉大 陸地區普天信息產業集團(下稱普天集團)未依約給付英格 爾公司高達數億元之帳款,致該公司對普天集團之應收帳款 回收性品質發生改變,而有重大影響該公司股票價格之消息 ,於前開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其以自己、莊棠棋、林明 霞、莊雅晶廖幸怡之名義,以及透過Line通訊軟體將前開 消息告知莊林冠齡莊林冠齡則以自己名義,分別使用如附 表所示之帳戶,於如附表所示之期間,買進或賣出如附表所 示之股數;嗣前開重大消息於106 年11月14日公開後,當日 英格爾公司每股收盤價於重大消息公開前之同年月13日(禮 拜一)11.15 元,連續6 個交易日持續走跌至同年月21日( 禮拜二)之每股收盤價6.16元,跌幅達44.75 %,如附表所 示之帳戶則合計賣超英格爾公司股票9,445 仟張,合計規避 共5,330 萬7,000 元之損失。以上倘屬事實,第三人莊棠棋林明霞莊雅晶莊林冠齡廖幸怡,自因被告莊三泉違 反內線交易規定之違法行為,而取得前開規避損失之金額, 此部分規避金額即屬犯罪所得,得否依上揭刑法規定諭知沒 收、追徵,則有待釐清。為兼顧莊棠棋林明霞莊雅晶莊林冠齡廖幸怡參與訴訟程序之保障,本院認有依職權裁 定命其等參與沒收程序之必要。
三、本院108 年度金訴字第170 號案件已定於110 年4 月7 日上 午11時整,在本院第七法庭行審理程序,第三人即參與人莊 棠棋、林明霞莊雅晶莊林冠齡廖幸怡於審判期日得委 任代理人到場、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並得具狀或當庭陳述 意見,就沒收其財產之事項,準用被告訴訟上權利。前開參 與人經合法傳喚或通知而不到庭者,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 之24第2 項之規定,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附此敘明。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55 條之12第3 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7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劉淑玲




法 官 傅思綺
法 官 何啓榮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詠昕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7 日
附表:
┌──┬────┬─────────┬────────┬─────┬─────┬──────┬─────────┐
│編號│戶名 │帳戶 │下單方式 │買進(張)│賣出(張)│買賣超(張)│交易期間 │
├──┼────┼─────────┼────────┼─────┼─────┼──────┼─────────┤
│1 │莊三泉 │元大證券南投分公司莊三泉電話下單 │17 │3219 │-3202 │106 年10月16日~ │
│ │ │帳號767353號帳戶 │ │ │ │ │106 年11月3 日 │
├──┼────┼─────────┼────────┼─────┼─────┼──────┼─────────┤
│2 │莊棠棋 │元大證券南投分公司莊三泉電話下單 │0 │4006 │-4006 │106 年10月16日~ │
│ │ │帳號 000000 號帳戶│ │ │ │ │106 年10月26日 │
├──┼────┼─────────┼────────┼─────┼─────┼──────┼─────────┤
│3 │莊棠棋 │凱基證券豐中分公司│莊三泉電話下單 │66 │1239 │-1173 │106 年10月6 日~ │
│ │ │帳號 000000 號帳戶│ │ │ │ │106 年10月30日 │
├──┼────┼─────────┼────────┼─────┼─────┼──────┼─────────┤
│4 │林明霞 │凱基證券豐中分公司│莊三泉電話下單 │0 │114 │-114 │106年10月30日 │
│ │ │帳號 000000 號帳戶│ │ │ │ │ │
├──┼────┼─────────┼────────┼─────┼─────┼──────┼─────────┤
│5 │莊雅晶 │凱基證券豐中分公司│莊三泉電話下單 │0 │103 │-103 │106年10月30日 │
│ │ │帳號 000000 號帳戶│ │ │ │ │ │
├──┼────┼─────────┼────────┼─────┼─────┼──────┼─────────┤
│6 │廖幸怡 │元大證券南投分公司莊三泉電話下單 │0 │646 │-646 │106 年10月11日~ │
│ │ │帳號 000000 號帳戶│ │ │ │ │106 年10月20日 │
├──┼────┼─────────┼────────┼─────┼─────┼──────┼─────────┤
│7 │莊林冠齡│國泰證券臺中分公司莊林冠齡電話下單│0 │201 │-201 │106年11月13日 │
│ │ │帳號 000000 號帳戶│ │ │ │ │ │
├──┼────┼─────────┼────────┼─────┼─────┼──────┼─────────┤
│合計│ │ │ │83 │9528 │-94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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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英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格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中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南投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