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不當得利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重訴字,108年度,192號
PCDV,108,重訴,192,20210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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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192號
原   告 新北市政府

法定代理人 侯友宜 
訴訟代理人 李承志律師
      黃文承律師
被   告 新北產業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王耀乾 
訴訟代理人 吳旭洲律師
      林譽恆律師
      楊倢欣律師
      黃明傑 
參 加 人 璟華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家麒 
訴訟代理人 陳致祥 
參 加 人 多得麗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孫文崇 
訴訟代理人 林主生 
參 加 人 泓億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翊潔 
訴訟代理人 李佳倚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 年3 月31日下午4 時10分在本院西側大樓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洪任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書記官 黃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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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璟華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多得麗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泓億興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