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年訴字,108年度,1038號
TPBA,108,年訴,1038,20210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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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年訴字第1038號
原 告 關中
訴訟代理人 李復甸 律師
 彭若鈞 律師
被 告 考試院
代 表 人 黃榮村(院長)



訴訟代理人 石芳毓
梁傑芳
 邱蘭芳(兼送達代收人)

被 告 銓敘部


代 表 人 周志宏(部長)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梁傑芳
 賴秉詳 律師
 黃旭田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
處理條例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法 官 林麗真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書記官 李淑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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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