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再審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民事),非抗字,109年度,17號
KSHV,109,非抗,17,20210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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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非抗字第17號
抗 告 人 林珍妮 
代 理 人 楊文禮 
      楊玉仙 
相 對 人 大千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靜嫻 
相 對 人 陳吳金菊
      高榮宗 
      林天得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再審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09 年5 月28
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 年度聲再字第6 號裁定,提起抗告,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㈠原法院107 年度抗字第125 號確定裁定( 下稱系爭確定裁定)選任林瑞成律師為主人廣播電台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主人公司)臨時管理人後,林瑞成律師有附表 一所示種種偏頗行為,對主人公司經營團隊、員工、客戶不 友善及不中立情事,伊已提出相關證物,系爭確定裁定未斟 酌該等重要證物,選任林瑞成律師為臨時管理人,即有民事 訴訟法第496 條第1 項第13款之再審事由。㈡伊於系爭確定 裁定之抗告程序,即以民國108 年9 月9 日書狀,請求選任 訴外人楊玉仙主人公司臨時管理人,系爭確定裁定未斟酌 該書狀,即逕自選任林瑞成律師為臨時管理人,自有民事訴 訟法第496 條第1 項第13款之再審事由。原裁定認伊係對系 爭確定裁定聲請再審時,始請求選任楊玉仙主人公司臨時 管理人,尚有違誤。㈢林瑞成律師持有訴外人新永安有線電 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永安公司)及訴外人得濬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得濬公司)股權,109 年間林瑞成律師將持 有之上開2 公司股權,出售予相對人大千廣播電台股份有限 公司(下稱大千公司)法人董事賽那美育樂有限公司(下稱 賽那美公司)之董事廖紫岑,有伊提出之新永安公司及得濬 公司之基本資料可證,故林瑞成律師持有得濬公司股權,且 擔任董事,復擔任新永安公司訴訟代理人,林瑞成律師勢必 因上開股權交易,與大千公司有一定程度之關聯及認識,而



應迴避,系爭確定裁定自不應選任林瑞成律師為主人公司之 臨時管理人。系爭確定裁定未斟酌上開重要證物即新永安公 司、得濬公司之基本資料,選任林瑞成律師為臨時管理人, 即有民事訴訟法第496 條第1 項第13款之再審事由。㈣另林 瑞成律師近年多接任遺產管理、公司清算等案件,並無真正 擔任臨時管理人之經驗,有附表二林瑞成律師近年訴訟表為 證,且林瑞成律師原僅為訴外人八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 稱八德公司)之訴訟代理人,並未持股亦未擔任董事,惟事 後林瑞成律師陸續成為該公司董事、監察人、董事長,並持 有該公司股份,且自100 年起不斷增資,稀釋其他股東股份 ,並遭該公司其他股東提告返還股權勝訴,亦有八德公司歷 年之公司基本資料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下稱臺南地院)10 7 年度重訴字第48號判決(下稱系爭判決)第1 頁可證,以 上開林瑞成律師處理事務之經驗觀之,其是否能本於中立立 場擔任主人公司臨時管理人,顯有疑義,系爭確定裁定未能 斟酌上開證物,選任林瑞成律師為主人公司之臨時管理人, 亦有民事訴訟法第496 條第1 項第13款之再審事由。是以, 系爭確定裁定有上開民事訴訟法第496 條第1 項第13款之再 審事由,原法院亦未予查明率予駁回伊再審之聲請,應有違 誤,為此提起抗告。並聲明:原裁定廢棄。
二、按當事人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如經斟酌可 受較有利益之裁判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 不服,民事訴訟法第496 條第1 項第13款定有明文。所謂當 事人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者,係指在前訴訟 程序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已存在之證物,因當事人不知有 此,致未經斟酌,現始知之,或雖知有此而不能使用,現始 得使用者而言。若在前訴訟程序事實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尚未 存在之證物,即無所謂發現或得使用新證物可言(最高法院 77年度台上字第776 號裁判參照)。
三、經查:
㈠抗告人主張林瑞成律師有附表一所示種種偏頗行為,並提出 相關證物,系爭確定裁定未斟酌該等重要證物,選任林瑞成 律師為臨時管理人,有民事訴訟法第496 條第1 項第13款之 再審事由云云。然系爭確定裁定係於108 年8 月20日作成, 此有該裁定附卷可憑(見本院108 年度非再抗字第1 號卷《 下稱非再抗卷》一第17至26頁),而抗告人所提出之附表一 關於林瑞成律師之各項行為,均係在系爭確定裁定作成之後 ,足見抗告人所提出用以佐證林瑞成律師有附表一各編號所 示行為之證據,於系爭確定裁定作成前均尚未存在,依上開 說明,即無所謂發現可言,自不得以之為再審理由。



㈡又抗告人以108 年9 月10日民事再抗告㈠狀、同日民事再抗 告㈡狀、108 年12月31日民事補充再審理由㈡狀,表明請求 選任楊玉仙為臨時管理人等語(見本院108 年度非抗字第12 號卷一第33至44頁、第115 至119 頁;非再抗卷二第225 至 234 頁),均在系爭確定裁定108 年8 月20日作成之後,足 見抗告人所提出前揭書狀,系爭確定裁定作成前均仍未存在 ,依上開說明,即無所謂發現可言,自不得以之為再審理由 。
㈢另林瑞成律師固自98年12月31日起擔任新永安公司之董事, 惟其並未持有新永安公司股份,並非該公司股東,而係經新 永安公司之法人股東得濬公司,指派當選為新永安公司董事 ,且其自104 年5 月15日起已未再擔任新永安公司董事等情 ,有新永安公司變更登記表4 份在卷可憑(見本院卷二第1 至21頁),故抗告人主張林瑞成律師持有新永安公司股份, 並將該公司股份出售予大千公司法人董事賽那美公司之董事 廖紫岑,即不可採,亦難認林瑞成律師因而與大千公司間有 何關聯。再者,依得濬公司歷年之變更登記表所示(見本院 卷二第23至74頁),林瑞成律師未曾持有得濬公司股份或曾 擔任該公司董事,則廖紫岑縱購入得濬公司股份,亦難認與 林瑞成律師有關。是以,抗告人所提出之新永安公司及得濬 公司之基本資料,縱經斟酌,於系爭確定裁定亦無從受較有 利益之裁判,自難認具民事訴訟法第496 條第1 項第13款之 再審事由。
㈣抗告人復主張林瑞成律師近年多接任遺產管理、公司清算等 案件,不具真正擔任臨時管理人之經驗,亦無專業媒體知識 ,且觀諸其處理八德公司事務之過程,難認可中立擔任主人 公司臨時管理人云云,並提出附表二林瑞成近年訴訟表、八 德公司歷年之公司基本資料及系爭判決第1 頁(見本院卷第 249 至271 頁)為證。然抗告人所提出之附表二林瑞成近年 訴訟表,既載明林瑞成律師經臺南地院裁定選任為僑興興業 有限公司、嘉鴻展業有限公司金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臨時 管理人,並多次經選任為遺產管理人、公司之清算人,則該 附表自非不利於選任林瑞成律師為主人公司臨時管理人之證 據,縱於系爭確定裁定提出,而經斟酌,抗告人亦無從受較 有利益之裁判,難認具民事訴訟法第496 條第1 項第13款之 再審事由。再者,依八德公司歷年之公司基本資料,及系爭 判決第1 頁,固可知林瑞成律師陸續擔任該公司董監事及董 事長,並持有該公司股份,且八德公司遭其他股東提告請求 確認股東權、交付股票,而遭判決敗訴。然林瑞成律師陸續 擔任八德公司之董監事及董事長,原因所在多有,且上開訴



訟之被告為八德公司,並非林瑞成律師個人,故抗告人以林 瑞成律師陸續擔任八德公司董監事及董事長,並以八德公司 法定代理人身分應訴,即認其有不適擔任主人公司臨時管理 人之情事,實屬臆測,故前揭八德公司歷年之公司基本資料 及系爭判決,縱經斟酌,抗告人於系爭確定裁定,亦無從受 較有利益之裁判,難認具民事訴訟法第496 條第1 項第13款 之再審事由。
㈤抗告人再主張林瑞成律師於就任主人公司臨時管理人後,消 極不行使臨時管理人之營運及管理公司義務,反致力於進行 主人公司股權之移轉程序、協助大千公司獲得主人公司經營 權、介入公司股權爭執、違反中立原則與林天得共同委任同 一訴訟代理人、違法召開109 年5 月1 日臨時股東會等情, 然凡此均係林瑞成律師於經選任為臨時管理人後所發生,自 非系爭確定裁定於裁定時,可得斟酌,並非民事訴訟法第49 6 條第1 項第13款之再審事由。此外,抗告人主張林瑞成律 師與其先前委任之訴訟代理人即訴外人劉思龍律師早已熟識 ,其等早有預謀勾結訴外人即大千公司負責人賴靜嫻,以詐 騙訴外人楊文禮主人公司之股權云云,並提出臺南地院96 年度訴字第482 號刑事判決、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會成 員名單為憑(見本院卷二第213 至219 頁),然上開證物雖 可認林瑞成律師與劉思龍律師曾於同一刑事案件中,擔任不 同被告之辯護人,且曾於同屆之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 會(現更名為全國律師聯合會)分別擔任理事長、副秘書長 職務,然此與林瑞成律師是否適合擔任抗告人之臨時管理人 無關,且上開資料充其量僅能認其2 人於個別案件辯護策略 、公會事務有所聯絡,而抗告人主張劉思龍律師於代理訴訟 之案件放水,與林瑞成律師、大千公司之賴靜嫻勾串云云, 則未提出任何事證為佐,難認林瑞成律師有迴避擔任臨時管 理人之必要。故上開證物縱經斟酌,抗告人於系爭確定裁定 亦無從受較有利益之裁判,自難認具民事訴訟法第496 條第 1 項第13款之再審事由。
四、綜上所述,系爭確定裁定並無抗告人所主張之再審事由,原 裁定駁回抗告人之再審聲請,於法尚無不合,抗告意旨指摘 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無理由,應予駁回。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5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魏式璧
法 官 洪培睿
法 官 李育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再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5 日
書記官 賴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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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大千廣播電台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金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八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嘉鴻展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