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上字第1299號上 訴 人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法定代理人 林志崧訴訟代理人 葉慶元律師上 訴 人 黃秀莊 林志崧 吳政吉 郭高明 于淑婷 鄭宜平 劉明滄 楊天柱 王山頌 鄭凱文 洪迪光 蘇毓德 許中光 林大祐 王武烈 蕭長城 楊檔巖 劉麗玉 黃漢雄 邱建興上列20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旭洲律師 林譽恆律師 楊倢欣律師上 訴 人 杜國源 黃長美 李滄涵 陳鴻明 趙家琪視同上訴人 池體演 戚雅各 陸金雄 王紀耕 孟繁宏 王紀鯤 江文宗被上訴人 曹昌歲 張志成 林喬龍 林大目 唐真真 虞承宗 楊捷安 王文楷 許崇堯 陳樂屏 吳志剛 李昌憲 於祥忠 梁仁勳 林文成 李榮築 楊國安 羅順河 曾瑞宏 張文賢 李傑英 洪哲正 陳立季 李豐村 梁守誠 李瑞昌 黃麗明上列27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永頌律師 邱瑛琦律師被上訴人 呂欽文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9 日 民事第二十庭 審判長法 官 周祖民 法 官 林玉蕙 法 官 鄭威莉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 日 書記官 楊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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