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苗簡字第754號
原 告 張哲嘉
被 告 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美惠
訴訟代理人 胡漢南
被 告 張瑞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110 年1 月28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及被告坤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坤輿公司)自109 年10月27日起, 被告張瑞源自109 年10月15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6% 計算之計息。
二、訴訟費用3 萬700 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三、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坤輿公司經合法通知,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張瑞源 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均核無民事訴訟法第 386 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 決。
二、原告主張:原告執有坤輿公司所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支票(下 稱系爭支票),並經張瑞源於系爭支票背書,惟經屆期提示 ,竟遭以存款不足為由退票。為此,爰依票據之法律關係, 提起本訴。並聲明:如主文第1 項所示。
三、被告答辯:
㈠坤輿公司則以:系爭支票係其借予張瑞源,應由張瑞源負責 。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㈡張瑞源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陳 述。
四、本院之判斷
㈠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二人以上共同簽名
時,應連帶負責;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發 票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對於執票人連帶負責;執 票人得不依負擔債務之先後,對於前項債務人之一人或數人 或全體行使追索權;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 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6 釐計算,票據法第5 條第1 項、第126 條、第144 條準用第 96條第1 、2 項、第133 條分別定有明文。又票據行為為不 要因行為,即不以給付之原因為要素而得成立之行為,凡簽 名於票據之人,不問原因如何,均須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 除執票人取得票據係出於惡意或詐欺者外,發票人不得以自 己與執票人前手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最高法院49 年台上字第678 號判決意旨參照)。經查,原告執有坤輿公 司簽發、張瑞源背書之系爭支票,屆期向付款銀行提示而未 獲付款等情,業據其提出系爭支票及退票理由單為證(見司 促卷第11頁),而坤輿公司訴訟代理人胡漢南於本院審理時 陳述:我們是把票借給張瑞源等語(見苗簡卷第34頁),堪 認坤輿公司確有簽發系爭支票交付張瑞源,再由張瑞源背書 轉讓原告之事實。揆諸前開規定,坤輿公司既為系爭支票之 發票人,即應照支票文意擔保支票之支付,且基於票據無因 性,不得以其將系爭支票借予張瑞源,應由張瑞源負責之抗 辯事由對抗原告。從而,被告應對執票人即原告連帶負責, 原告請求如主文第1 項所示,應屬有據。
㈡依票據法第133 條規定,執票人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按 年利六釐計算之利息,而原告係於109 年4 月20日為付款之 提示,得請求自該日起計息,本件支付命令係於109 年10月 16日寄存送達於坤輿公司之營業所所在地(見支付命令卷第 25頁送達證書),依民事訴訟法第138 條第2 項規定,經10 日後於109 年10月26日發生效力,另於109 年10月14日送達 張瑞源住所地由其受僱人代為收受(見支付命令卷第27頁送 達證書),則原告併請求坤輿公司、張瑞源各自支付命令送 達翌日即109 年10月27日、109 年10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 均按年息6%計算之利息,自屬有據。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票據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主 文第1 項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又本件係依民事訴訟 法第427 條第2 項規定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 依同法第389 條第1 項第3 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第85條第2 項。 本院併依職權確定訴訟費用額為裁判費3 萬700 元。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9 日
苗栗簡易庭 法 官 王筆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書記官 劉家蕙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9 日
附表:
┌──┬─────┬────┬───────┬──────────┬───┬───────┐
│編號│支票號碼 │票面金額│ 發票日 │ 發票人 │背書人│ 提示日 │
├──┼─────┼────┼───────┼──────────┼───┼───────┤
│ 1. │AA0000000 │300 萬元│109 年4 月18日│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張瑞源│109 年4 月20日│
└──┴─────┴────┴───────┴──────────┴───┴───────┘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