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0年度,2057號
TCDV,110,司促,2057,202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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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促字第2057號
債 權 人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耀明 

代 理 人 王繹勛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徐永順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提出債權讓與之報紙公告影本,並圈出債務人之姓名。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黃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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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