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交易字,109年度,2143號
TCDM,109,交易,2143,20210129,1

1/1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交易字第2143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周震宇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 年度速偵字
第7013號),嗣因被告於準備程序就被訴事實為有罪陳述,經告
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意見後,本院裁定進行簡式審
判程序,並判決如下:
主 文
周震宇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 實
一、周震宇於民國109 年12月1 日12時30分許,在臺中市大雅區 中清路3 段之小吃店內,食用以米酒醃漬之辣椒後,吐氣所 含酒精濃度已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程度,竟仍基於酒後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於同日12時50分許,駕駛車牌號 碼000-0000號自用大貨車上路,嗣於同日13時7 分許,行經 臺中市○○區○○路0 段000 號前時,因臉色泛紅有酒容, 為警攔查,經警發現其全身酒味,對其施以吐氣式酒精濃度 測試,測得其吐氣中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38毫克,始查悉上 情。
二、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報告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 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本案被告周震宇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 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 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 意見後,本院認為適宜而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 規定,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且依同法第273 條之2 、第 159 條第2 項之規定,不適用傳聞法則有關限制證據能力之 相關規定,亦不受同法第161 條之2 、第161 條之3 、第16 3 條之1 及第164 條至170 條規定之限制,合先敘明。二、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周震宇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均坦承 不諱,並有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員警 職務報告書、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取締酒後駕車案件 檢核表、車輛詳細資料報表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 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等件在卷可稽(速偵卷第31-34 、39 -41 、49頁),足徵被告前揭任意性自白核與客觀事實相符 ,堪以採信。綜上,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



予依法論科。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1 款之不能安 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查被告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本院 判處有期徒刑3 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 萬元確定,於109 年 9 月29日易服社會勞動改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等情,有臺灣高 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存卷可參,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 5 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本院審 酌被告前因犯罪經徒刑執行完畢後,理應產生警惕作用,卻 再犯本案相同犯罪,其對刑罰之反應力顯然薄弱,應有依刑 法第47條第1 項規定加重其刑之必要,爰依前開規定加重其 刑。
四、爰審酌被告另於105 年有不能安全駕駛之公共危險案件遭科 刑之紀錄,有其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可稽,其明知 酒後駕車對其他用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及財產具有高度之 危險性,竟置大眾行車之公共安全於不顧,於飲酒後吐氣所 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8毫克之情形下,仍貿然駕車上路, 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並漠視國家法令之禁制,對道路交通 安全危害非輕;惟念其於警詢及偵查時均能坦承犯行,態度 尚可,且其本次酒駕幸未肇事造成死傷或其他財產之損害, ,並參酌被告本案駕駛自用大貨車之犯罪情節,及自陳高中 畢業之智識程度及已婚、子女均成年、做焊接工、月入約新 臺幣2 萬元、尚需照顧母親之家庭生活經濟狀況(本院卷第 34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99 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85 條之3 第1 項第1 款、第47條第1 項、第41條第1項,刑法施行法第1 條之1 ,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黃靖珣提起公訴,檢察官林文亮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9 日
刑事第十二庭 法 官 吳珈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江婉君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9 日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 20 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