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09年度,570號
TYDM,109,訴,570,2021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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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70號
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莊煌星



被   告 陳錫銘





被   告 唐壹成





被   告 馮興源


上四人之共同選任辯護人 吳上晃律師
被   告 鑽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設桃園市觀音區觀音工業區經建一路27號
代 表 人 紀金志 男(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觀音區工業區經建一路27號
          居臺北市○○區○○○路○段000○0號6
          樓
代 理 人 徐清龍 男(民國00年0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路000號三樓
被   告 徐瑞宏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路00號
上一人之
選任辯護人 陳鼎正律師
被   告 新復興微波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設桃園市○○區○○里00鄰00○00號
兼 代 表 人 張永輝 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中壢區白馬莊52號
          居桃園市○○區○○里00鄰00○00號
          居桃園市○○區○○路00○0號
被   告 旭軟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設桃園市○○區○○路000號
代 表 人 林於晃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路000號
          居臺北市○○區○○○路○段000巷0○0
          號
代 理 人 李信穎 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
被   告 李春貴 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
上二人之共同選任辯護人 劉楷律師
            莊秉澍律師
            黃智靖律師
被   告 長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設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
代 表 人 羅守圳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
          居桃園市○鎮區○○路○○段000號
被   告 連淑蘭 女(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路000巷00號11樓
被   告 楊正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設桃園市○○區○○○路00號
代 表 人 楊燕宣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路000號
          居桃園市○○區○○○路00號
被   告 蘇文漢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路○段000巷0弄00號
被   告 伽華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00000000號
          設桃園市○○區○○路00號
代 表 人 莊元芳 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路000巷00弄00號
          (不寄)
          居桃園市○○區○○路00號
          居桃園市○○區○○○路○段00巷00號
被   告 莊佳民 男(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桃園市○○區○○○街0巷00號6樓
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列被告等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上列被告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人,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等均自白犯罪,本 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第449 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4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 潘政宏
法 官 陳品潔
法 官 蔡旻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趙芳媞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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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新復興微波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旭軟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長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鑽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楊正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伽華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正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