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消債更字第15號
聲 請 人 鄭青騰(原名鄭孝威)
代 理 人 劉采琳
姜俐玲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五日內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理 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 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有如附件所示事項應予補正,爰 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但書,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洪任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 日
書 記 官 黃翊芳
附 件:
一、聲請人應預納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1,530 元(暫依聲 請人陳報之債權人2 人,連同債務人即聲請人,合計共3 人 ,並以每人10份,每份51元計算【計算式:3×51×10= 1,530 元】);並指定倘預納費用須退費時,退費之帳戶( 限聲請人個人帳戶,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
二、請補正本件聲請更生理由:請聲請人詳實說明債務發生原因 、為何積欠債務,並具體釋明債務有何不能清償或不能清償 之虞之情事?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以資證明。
三、陳報曾否經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或許可和解或宣告破產。四、請聲請人說明於聲請前5 年內是否曾任公司或營利事業單位 之負責人、執行業務股東、董事、經理人、清算人、發起人 、監察人、檢查人、重整人、重整監督人;如曾任前揭職務 ,亦應提出該公司或營利事業單位於聲請人聲請前1 日即民 國109 年8 月25日回溯5 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及營業 人營業稅額申報書,或綜合所得稅申報書。
五、請說明聲請人於聲請更生前2 年即自107 年8 月27日起至10
9 年8 月26日止內有無財產變動狀況?亦即就包括土地、建 築物、動產、銀行存款、股票、人壽保單、事業投資或其他 資產在內所有財產之有償、無償(原始或繼受)取得、移轉 予他人、變更或設定負擔等事實或法律行為致生得、喪、變 更權利之情形,應據實向法院陳報。
六、提出最新6 個月薪資證明(含本俸、佣金、獎金、津貼), 並陳報本件更生前2 年之各項收入相關證明文件(如年金、 保險給付、租金收入、退休金、退休計畫收支款或其他收入 款項在內之所有收入情形),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七、請說明聲請人目前有無領取社福補助津貼,如租屋津貼補助 、身心障礙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失業補助等?如有 ,每月可請領之金額為何?並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如存摺 內頁等)據實向法院陳報。另聲請人有無接受其他家屬扶養 或親友資助必要生活支出費用?請說明親友每月資助金額為 何?並提出親友之聯絡方式(姓名、住址、電話),及聲請 人接受資助之相關證明文件等據實向法院陳報。八、請提出聲請人104 年度至106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 清單正本、車輛報廢相關證明文件。。
九、聲請人請向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地址: 臺北市○○區○○街0 號3 樓)申請查詢聲請人本人於各金 融機構銀行之存款帳戶之餘額,待該公會核發查詢結果相關 文件後,再予一併陳報本院。
十、請聲請人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 市○○○路000 號11樓)申請聲請人本人自105 年度以來迄 今於該公司之往來證券商、股票餘額、異動表等相關資料。 待該公司查詢核發保管帳戶客戶餘額表、客戶存券異動明細 表、集保戶往來參加人明細資料表(含帳號)及投資人於清 算交割銀行未開戶明細表等文件後,再予一併陳報本院。十一、聲請人請向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地址:臺北 市○○路000 號5 樓)申請查詢歷年以來包含以聲請人為 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險投保紀錄,待該公會核發查詢 結果相關文件後,再予一併陳報本院。
十二、聲請人除已陳報之債權人永瓚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有無其他金融機構、資 產管理公司之債權人或民間債權人存在?若有,積欠之債 務為何?請聲請人確認所有債權人及債權數額後,重行製 作債權人清冊到院,並提出除已陳報之債權人外之借貸證 明文件(例如借貸契約等)、聯絡電話、地址,及相關還 款證明資料。
十三、請陳報先前或目前繫屬中之訴訟或強制執行程序暨其繫屬
法院、案號、股別並提出執行名義、法院裁定或判決等公 文書影本到院。若有遭扣薪,另請提出相關扣薪證明,敘 明目前每月遭強制執行扣薪數額為何。
十四、將來之更生程序得否順利進行,乃繫於聲請人依自身經濟 狀況所提更生方案是否確實可行及得兼顧債權人權益而定 。倘更生方案無履行之可能,法院將無法認可更生方案, 債務人提出本件聲請將無實益,故請聲請人釋明若經法院 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將以何種經濟來源支應每月更生還款 金額及必要生活支出費用?有無其他可供擔保之人?無擔 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依更生程序所得受償之總額及其計算 方法為何? 請說明每月能盡最大清償能力之更生方案為何 ?(即每月可供還款金額、分期期數)。
(請聲請人務必使用標籤紙,並依上開補正事項所示順序提出證 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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