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
板橋簡易庭(民事),板簡字,109年度,2285號
PCEV,109,板簡,2285,202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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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板簡字第2285號
上 訴 人 瑪上租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群諺 
訴訟代理人 黃麗君 
 
右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丁敦仁間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
對於中華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
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貳拾萬元,應徵第
二審裁判費新台幣參仟壹佰伍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
訴訟法第436條之1第3項、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
收受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逕向本庭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
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0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李崇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 葉子榕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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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瑪上租車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