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彰簡字第六三號
原 告 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良宗
訴訟代理人 邱建政
林茂基
被 告 林水地
陳振南
王薪詠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九十年七月十八日下午三時五分在本庭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六 月 十四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 官 王紋瑩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法院書記官 高勳楠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六 月 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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