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上易字第126號
上 訴 人 蔣彰榮
周建安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鉦哲律師
被上訴人 湯兆慶
上列當事人間不當得利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8 年12月31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 年度訴字第196 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本院於109 年12 月1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第二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按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 項第2 款所稱之「請求之基礎事 實同一」者,係指變更或追加之訴與原訴之主要爭點有其共 同性,各請求利益之主張在社會生活上可認為同一或關連, 而就原請求之訴訟及證據資料,於審理繼續進行在相當程度 範圍內具有同一性或一體性,得期待於後請求之審理予以利 用,俾先後兩請求在同一程序得加以解決,避免重複審理, 進而為統一解決紛爭者即屬之(最高法院100 年度台抗字第 716 號民事裁判參照)。查上訴人於原審主張依系爭約定( 詳後述)及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向被上訴人請求返還如附 表所示之貨款。嗣於本院追加主張被上訴人明知附表所示貨 款為其所有,竟將之轉入被上訴人個人帳戶,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之規定請求交還貨款以填補賠償(見本院卷一47頁 ),核屬基礎事實同一,應予准許。
二、上訴人主張:伊等原與被上訴人共同經營陸鐽科技有限公司 (下稱陸鐽公司)。兩造於民國106 年6 月底協商不再繼續 共同經營,伊等另於同年7 月25日成立鍵隆自動化有限公司 (下稱鍵隆公司),將陸鐽公司之廠房、機具、員工直接留 用,並由鍵隆公司替代陸鐽公司繼續經營、服務陸鐽公司原 有之客戶,故兩造約定待鍵隆公司正式取得客戶認可、正式 營運前,伊等仍得以陸鐽公司之名義,持續與客戶往來交易 ,此期間之訂單貨款為伊等所有(下稱系爭約定)。伊等於 106 年7 至10月間,以陸鐽公司名義承接如附表所示訂單, 金額計新臺幣(下同)929,908 元,客戶仍將貨款匯入陸鐽 公司之華南商業銀行五權分行帳號000000000000帳戶(下稱 系爭華南帳戶)內。伊等於107 年1 月間請求被上訴人返還 前揭貨款,遭被上訴人拒絕,被上訴人並於陸鐽公司辦理解 散登記後,將系爭華南帳戶內款項轉匯至其個人帳戶。爰依
系爭約定及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求為命被上訴 人給付929,908 元及法定遲延利息之判決。三、被上訴人則以:伊未曾與上訴人協議得以陸鐽公司名義繼續 經營。上訴人蔣彰榮向伊拿取整本發票及發票章後,自行開 立發票並送廠商請款,均未向伊說明使用之用途。觀之附表 所示訂單日期,均為陸鐽公司後期收尾及驗收之項目,上訴 人離開陸鐽公司時承諾會協助完成,伊才會將附表所示發票 交由會計事務所統計並繳納稅金等語,資為抗辯。四、原審判決駁回上訴人之請求,上訴人提起上訴,聲明:㈠原 判決廢棄。㈡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929,908 元,及自起訴 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被上訴人則答辯聲明:上訴駁回。
五、得心證之理由:
㈠上訴人主張之系爭約定內容為「兩造約定待鍵隆公司正式取 得客戶認可、正式營運前之過渡時期,上訴人於此期間仍得 以陸鐽公司之名義,持續與客戶往來交易,而此期間之訂單 貨款均為上訴所有,由上訴自負盈虧」(見原審卷一19頁) ,僅係約定上訴人得使用陸鐽公司名義與陸鐽公司原有客戶 往來交易,並收取貨款而已。如上訴人有取得貨款之權利, 因客戶將貨款匯入系爭華南帳戶,自應由系爭華南帳戶所有 人陸鐽公司負返還貨款之義務,被上訴人依系爭約定並無交 付貨款之義務,是上訴人依系爭約定請求被上訴人交付貨款 929,908 元,即屬無據。
㈡按乙種活期存款戶與銀行之間為消費寄託關係,銀行接受存 款,依民法第602 條第1 項、第2 項之規定,無返還原物之 義務,僅須返還同一數額,該寄託物之利益及危險,於該物 交付時移轉於受寄人。存款戶陸續將金錢存入帳戶內,各該 金錢即與帳戶內固有存款發生混同,尚無從區辨銀行嗣後返 還或轉出金錢屬特定某筆存款(最高法院108 年度台上字第 988 號判決意旨參照)。查上訴人主張:自106 年7 至10月 間,以陸鐽公司名義承接如附表所示訂單,由客戶將貨款匯 入系爭華南帳戶內等語,惟上訴人並未舉證系爭華南帳戶係 用於保存附表所示貨款之專用帳戶,復觀諸系爭華南帳戶於 106 年7 月前,尚有陸鐽公司自有存款479,948 元,之後陸 鐽公司亦陸續提領存款,有系爭華南帳戶存款往來明細表暨 對帳單可憑(見原審卷二111 頁),顯見陸鐽公司無意將系 爭華南帳戶作為附表所示貨款之專用帳戶,即非將附表所示 貨款以獨立之現金、存款或特定之財產形式保存,則客戶將 貨款存入系爭華南帳戶,即與帳戶內固有存款發生混同,尚 無從區辨嗣後轉出金錢屬特定某筆存款,應認系爭華南帳戶
內之存款均因混同而為陸鐽公司所有。被上訴人自承已將系 爭華南帳戶存款轉匯至其個人帳戶(見本院卷149 頁),則 被上訴人所轉匯者為陸鐽公司所有之存款,非上訴人所有, 上訴人如有權收取附表所示貨款,仍可向陸鐽公司請求,難 認受有損害。上訴人既未受有損害,與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 之法定要件均不符,是上訴人依不當得利及侵權行為之法律 關係,請求被上訴人給付929,908 元,於法均有不合。六、綜上所述,上訴人依系爭約定及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之法律 關係,請求被上訴人給付上訴人929,908 元,及自起訴狀繕 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無 理由,應予駁回。原審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並駁回其假執 行之聲請,理由雖有不同,結論則無二致,仍應予維持。上 訴意旨指摘原審判決不當,求予廢棄改判,為無理由,應予 駁回。
七、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及所用之證 據,經本院斟酌後,認為均不足以影響本判決之結果,爰不 逐一論列,併此敘明。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78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0 日
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杭起鶴
法 官 吳國聖
法 官 黃裕仁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書記官 王麗珍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
┌─┬─────┬─────┬─────┬─────┬─────┬─────┬────┐
│編│廠商名稱 │發票開立 │發票號碼 │未稅金額 │總金額 │品項 │訂單日期│
│號│ │月份 │ │ │ │ │ │
├─┼─────┼─────┼─────┼─────┼─────┼─────┼────┤
│1 │矽品公司 │7 │PL00000000│6300 │6615 │推片機警報│2017年5 │
│ │ │ │ │ │ │盒安裝 │月5日 │
├─┼─────┼─────┼─────┼─────┼─────┼─────┼────┤
│2 │矽品公司 │7 │PL00000000│6525 │6851 │TAZMO感溫 │2017年5 │
│ │ │ │ │ │ │線轉接頭 │月5日 │
├─┼─────┼─────┼─────┼─────┼─────┼─────┼────┤
│3 │矽品公司 │7 │PL00000000│63720 │66906 │供酸瓶液位│2017年7 │
│ │ │ │ │ │ │警報盒 │月7日 │
├─┼─────┼─────┼─────┼─────┼─────┼─────┼────┤
│4 │矽品公司 │7 │PL00000000│13500 │14175 │HEPA馬達電│2017年7 │
│ │ │ │ │ │ │流警報盤 │月7日 │
├─┼─────┼─────┼─────┼─────┼─────┼─────┼────┤
│5 │矽品公司 │7 │PL00000000│64800 │68040 │Loport訊號│2017年7 │
│ │ │ │ │ │ │控制盒 │月14日 │
├─┼─────┼─────┼─────┼─────┼─────┼─────┼────┤
│6 │矽品公司 │7 │PL00000000│127350 │133718 │Coacer跨 │2017年7 │
│ │ │ │ │ │ │bar │月24日 │
├─┼─────┼─────┼─────┼─────┼─────┼─────┼────┤
│7 │矽品公司 │8 │PL00000000│41400 │43470 │PP便箱活動│2017年7 │
│ │ │ │ │ │ │輪架 │月14日 │
├─┼─────┼─────┼─────┼─────┼─────┼─────┼────┤
│8 │工研院 │9 │QB00000000│54286 │57000 │溫度電控模│2017年7 │
│ │ │ │ │ │ │組 │月14日 │
├─┼─────┼─────┼─────┼─────┼─────┼─────┼────┤
│9 │矽品公司 │9 │QB00000000│68400 │71820 │溫度監視 │2017年7 │
│ │ │ │ │ │ │ │月24日 │
├─┼─────┼─────┼─────┼─────┼─────┼─────┼────┤
│10│矽品公司 │9 │QB00000000│15300 │16065 │蝕刻率偵測│2017年8 │
│ │ │ │ │ │ │線路整線 │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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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矽品公司 │9 │QB00000000│48600 │51030 │UNLOAD控制│2017年8 │
│ │ │ │ │ │ │信號 │月29日 │
│ │ │ │ │ │ │ │ │
├─┼─────┼─────┼─────┼─────┼─────┼─────┼────┤
│12│矽品公司 │9 │QB00000000│13500 │14175 │推片機警報│2017年9 │
│ │ │ │ │ │ │盒 │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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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矽品公司 │9 │QB00000000│24750 │25988 │推拉力計 │2017年10│
│ │ │ │ │ │ │ │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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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矽品公司 │9 │QB00000000│26325 │27641 │熱水洗控制│2017年8 │
│ │ │ │ │ │ │盒 │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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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力致公司 │9 │QB00000000│280000 │294000 │均溫板生產│106年4月│
│ │ │ │ │ │ │機台控制箱│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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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矽品公司 │10 │QB00000000│24750 │25988 │推拉力計 │2017年8 │
│ │ │ │ │ │ │ │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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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矽品公司 │10 │QB00000000│6120 │6426 │碟型球閥 │2017年8 │
│ │ │ │ │ │ │ │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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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885626 │9299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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