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重勞上字,108年度,29號
TPHV,108,重勞上,29,2020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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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勞上字第29號
上 訴 人 集恩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于庭
訴訟代理人 謝智潔律師
陳依君律師
被上訴人 華本源
訴訟代理人 徐銘鴻律師
邱亮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
,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1月12日上午10時在本
院第16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2 日
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 官 周祖民
法 官 馬傲霜
法 官 鄭威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4 日
書記官 楊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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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集恩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