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293號
TNDV,109,除,293,2020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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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293號
聲 請 人 葉福成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12月17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所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不慎於民國109年4月6日遺失;聲請人前經聲請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21號公示催告,並公告於本院網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示之股票無效。
理 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21號公示催 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1月25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伍逸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4  日               書記官 康紀媛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293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1 665 2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1 310 3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1 549 4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0 1 195 5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93NX00000000 1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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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