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1595號
TPDV,109,除,1595,2020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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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595號
聲 請 人 葉張招治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 年度司催字第1239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2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 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詹玗璇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159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81NX0000000-0-- 00NX0000000-0 1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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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