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借款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9年度,7472號
TPDV,109,訴,7472,20201218,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訴字第7472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訴訟代理人 徐振榮
被 告 彩韻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即清算人 歐耀仁
林荷華
歐素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12月11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陸拾伍萬零壹佰零貳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點八八計算之利息,並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柒仟壹佰陸拾元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一、按因合併而消滅之公司,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或另 立之公司承受,公司法第319條準用同法第75條規定甚明。 查訴外人花蓮區中小企業銀行(下稱花蓮中小企銀)於民國 96年9月8日與原告合併,花蓮中小企銀為消滅銀行,原告為 存續銀行,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7月26日金管 銀(六)字第09600285840號函附卷可稽,是花蓮中小企銀 之權利義務關係,自應由合併後存續之原告概括承受,合先 敘明。
二、次按解散之公司,除因合併、分割或破產而解散者外,應行 清算;解散之公司,於清算範圍內,視為尚未解散;公司經 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登記者,準用前開規定;股份有限 公司之清算,以董事為清算人,但本法或章程另有規定或股 東會另選清算人時,不在此限;公司之清算人,在執行職務 範圍內,為公司之負責人,公司法第24條、第25條、第26條 之1、第322條第1項、第8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 告彩韻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彩韻公司)業經臺北市政府以99 年1月25日府產業商字第09980729600號函為解散登記,其全



體股東並選任歐耀仁為清算人,此有公司變更登記表及股東 臨時會議記錄等件影本可稽(見本院卷第21至27頁),是本 件應以歐耀仁為被告彩韻公司之法定代理人。  三、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 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民事訴訟法 第24條定有明文。查兩造合意以本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有 被告與花蓮中小企銀簽訂之授信約定書第13條可憑,故本院 就本件訴訟自有管轄權,合先敘明。
四、被告經合法通知,均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 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之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 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被告彩韻公司於94年1月25日邀同被告歐耀仁林荷華歐素勳為連帶保證人,向原告借款新臺幣(下同) 150萬元,並簽訂借款契約,約定借款期間自94年1月28日起 至96年1月28日止,利息按週年利率6.88%固定計算,並自實 際撥款日起,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如遲延還本或付息時 ,按借款餘額,自遲延日起,逾期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1 0%,逾期超過6個月部分,按上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兩造 並約定如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者,債務視 為全部到期,詎被告彩韻公司僅繳款至95年3月28日即未依 約履行償還其債務,迭經催討未果,依約被告彩韻公司已喪 失期限利益,所有債務視為全部到期,尚欠本金65萬012元 (中放39萬064元、中擔26萬038元)及利息、違約金未清償 。又被告歐耀仁林荷華歐素勳為被告彩韻公司上開借款 之連帶保證人,自應負連帶清償責任。為此,爰依消費借貸 、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 第1項所示。
二、被告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 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經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其提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96年7月26日金管銀(六)字第09600285840號函、借 款契約書、授信約定書、放款帳戶還款交易明細、被告彩韻 公司之公司變更登記表、股東臨時會議記錄等件為證,其主 張核與上開證物相符,且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通知,而 不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答辯供本院斟酌 ,堪信原告主張為真實。從而,原告依消費借貸、連帶保證 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金額、利 息及違約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志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8  日 書記官 沈世儒

1/1頁


參考資料
彩韻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