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銀行法附帶民訴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重附民字,109年度,31號
TPDM,109,重附民,31,2020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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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9年度重附民字第31號
原 告 元大商業銀行
法定代理人 范志強
訴訟代理人 陳力瑄律師
李安學律師
張炳煌律師
朱日銓律師
被 告 楊文虎
王音
被 告 潤琦實業有限公司
被 告 兼
法定代理人 陸敬瀛
被 告 林奕如
被 告 莊淑芬
訴訟代理人 黃柏彰律師
被 告 莊雁鈞
施娟娟
陳佳寧
被 告 劉永達
訴訟代理人 李兆環律師
王逸頎律師
被 告 黃俊義
姚旭隆
被 告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貴賢
被 告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煜生
上列被告等因本院109年度金重訴字第3號、第16號違反銀行法案
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江俊彥
法 官 林勇如
法 官 林彥成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温偲含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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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潤琦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琦實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