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拍字,109年度,447號
TCDV,109,司拍,447,20201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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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拍字第447號
聲 請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健  

代 理 人 王巧倫 
相 對 人 孫樹森即孫周惠珠之繼承人


相 對 人 孫中暘即孫周惠珠之繼承人


相 對 人 孫中原即孫周惠珠之繼承人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 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 受影響。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 、第867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即被繼承人孫周惠珠以其所有如 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 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一)登記日期:民國106年3月24日。
(二)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三)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2,200,000元。 (四)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 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 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票據、透支 、保證、墊款、信用卡契約。
(五)擔保債權確定期日:民國136年3月20日。 (六)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七)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八)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九)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 算。
(十)其他擔保範圍約定: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 抵押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 4‧因債務人向抵押權人辦理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 圍所生之手續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 。
(十一)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孫周惠珠,債務額比例:全部 。
債務人孫周惠珠於民國106年3月27日向聲請人借款1,830,000 元,約定有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民國121年3月26日, 如未按月付本息,即喪失期限利益。而債務人孫周惠珠於108 年4月30日業已死亡,相對人為其法定繼承人且未聲請拋棄繼 承,而就如附表所示之抵押物為繼承登記,並承受債務人孫 周惠珠之權利義務,相對人自民國109年7月27日起即未繳納 本息,應視同全部到期,計尚欠本金1,473,787元及利息、違 約金等。依上開法條之規定,聲請人之抵押權不受影響,為 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及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個人金融房屋貸 款契約書、宣告書、繳款紀錄及電催記錄、本院108年7月29 日中院麟家合108年度司繼字2134號公告、繼承系統表暨各 繼承人戶籍謄本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 函通知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7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 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 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首揭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7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怡秋
附表:
┌─┬───────────────────────┬─────┬──────┐
│編│ 土 地 坐 落 │ 面 積 │ 權 利 │
│ ├───┬────┬───┬───┬──────┼─────┤ │
│號│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 地 號 │ 平方公尺 │ 範 圍 │
├─┼───┼────┼───┼───┼──────┼─────┼──────┤




│1│臺中市│ 南區 │下橋子│ │ 280-4 │1,168.00 │10000分之153│
│ │ │ │頭 │ │ │ │(孫樹森、孫 │
│ │ │ │ │ │ │ │中暘、孫中原
│ │ │ │ │ │ │ │各持分10000 │
│ │ │ │ │ │ │ │分之51) │
└─┴───┴────┴───┴───┴──────┴─────┴──────┘
 
┌─┬──┬───────┬────────┬────────────┬────┐
│編│ │ │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 權利 │
│ │ │基 地 坐 落│建築式樣主要材 ├──────┬─────┤ │
│ │建號│--------------│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主│ │
│ │ │門 牌 號 碼│料及房屋層數 │ │要建築材料│ │
│號│ │ │ │合 計 │及用途 │ 範圍 │
├─┼──┼───────┼────────┼──────┼─────┼────┤
│1│5003│臺中市南區下橋│主要用途:住家用 │層次:四層 │陽台:7.17 │全部(孫 │
│ │ │子頭段280-4地 │主要建材:鋼筋混 │合計:56.38 │ │樹森、孫│
│ │ │號 │ 凝土造 │ │ │中暘、孫│
│ │ ├───────┤層 數:5層 │ │ │中原各持│
│ │ │臺中市南區南和│ │ │ │分3分之1│
│ │ │一街11巷27號4 │ │ │ │) │
│ │ │樓 │ │ │ │ │
├─┴──┴───────┴────────┴──────┴─────┴────┤
│共有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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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