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促字,109年度,3653號
TYDV,109,促,3653,20201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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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促字第3653號
債 權 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黃䕒陞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請提出黃䕒陞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3  日
         民事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3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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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