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遺產等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家繼訴字,109年度,32號
CYDV,109,家繼訴,32,2020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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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家繼訴字第32號
原   告 陳淑惠 

      張仁瑋 


      張嘉軒 

訴訟代理人 劉烱意律師
被   告 張杉  

訴訟代理人 楊漢東律師
被   告 張麗絨 

      張麗麵 


      葉加祥 


      葉加仁 

      葉書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 年12月29日上午10時5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2 日
家事法庭法 官 柯月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2 日
書記官 林玫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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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