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民專上字,107年度,1號
IPCV,107,民專上,1,20180518,2

1/1頁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民專上字第1號
上 訴 人 鄭祺丰 
訴訟代理人 黃仕翰律師
 呂紹宏律師
 陳俊翔律師
被上訴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雷仲達 
訴訟代理人 莊欣婷律師
被上訴人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寶中 
訴訟代理人 俞伯璋律師
複代理人  葉俊宏律師
  曾禎祥律師
受告知人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魏幸雄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指定技術審查官簡
信裕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18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維心
                法 官 彭洪英
                法 官 熊誦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5   月  18  日
                書記官 謝金宏

1/1頁


參考資料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