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民專訴字第66號原 告 德國商里莫華有限公司 RIMOWA GmbH法定代理人 Dieter Morszeck訴訟代理人 李世章律師 徐念懷律師 彭國洋律師被 告 台灣索尼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大槻裕三 共 同訴訟代理人 陳絲倩律師 郭建中律師 陳怡晴律師 施可秀 被 告 飛躍文創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王國信 共 同訴訟代理人 林永瀚律師複代理人 黃意森律師 葉芷彤律師被 告 禮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龔麗娜 共 同訴訟代理人 方雍仁律師 沈恆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5 年8 月2 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彭洪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 書記官 郭宇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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