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易字第783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芊錥
上列被告因公然侮辱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9
年度偵字第2956號),本院認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改適用通常
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陳芊錥於民國108 年8 月30日某時,在 臺灣某處,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 共聞之狀況下,以用戶名稱「陳芊錥」身分,在社群網站Fa cebook(下稱臉書)撰寫並公開發表「爛人跟畜生一樣他的 老婆叫古珍鈴長的很醜鼻子像豬一樣~喜歡網愛他老公忘不 了他真的很醜古珍鈴,有她跟別人網愛的影片看嗎他的女兒 叫張瑤~張○瑤(98年9 月生)?」等文字,以此方式辱罵 告訴人陳禹安(原名古珍玲),足以貶損告訴人之人格及社 會評價。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嫌 等語。
二、而因公訴意旨於犯罪事實欄內,業已認定告訴人係在其位於 苗栗縣竹南鎮之住家上網時知悉上情,是本件自形式上加以 觀察,應足認定告訴人之住處為本件之犯罪結果地,故本院 對於本件應有管轄權,合先敘明。
三、按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 ,於6 個月內為之;又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已逾告訴期間 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 訟法第237 條第1 項、第303 條第3 款及第307 條分別定有 明文。
四、經查,本件被告被訴刑法第309 條第1 項之公然侮辱罪嫌, 依刑法第314 條規定,須告訴乃論。而揆諸前揭規定,得為 告訴之人如欲提出告訴,應自其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 個月 之告訴期間內為之,茲就告訴人本案提出告訴之時點是否已 逾告訴期間,析述如下:
㈠查告訴人於109 年3 月9 日前往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竹南 派出所報案,就前揭公訴意旨所載被告涉嫌對其公然侮辱之 犯罪情節提出告訴,並提供被告涉嫌公然侮辱之臉書頁面手 機擷圖6 張供警員酌參等情,業據告訴人於審理中供述明確
(見本院苗簡卷第35至36頁),並有告訴人之警詢筆錄1 份 、臉書頁面手機擷圖6 張在卷可證(見偵卷第12至15頁、第 19至22頁),足認告訴人向警方提出告訴之時點係位於109 年3 月9 日。
㈡惟經本院傳喚告訴人到庭接受訊問,並經告訴人同意後由告 訴人當庭提供手機供本院查看,經本院檢視告訴人手機內所 留存之臉書頁面手機擷圖,並當庭請告訴人使用螢幕擷圖功 能以供驗證後(見本院苗簡卷第37頁),業已確認告訴人取 得如前揭公訴意旨所載,具有侮辱性文字之臉書頁面手機擷 圖之時點,係位於108 年8 月30日(見本院苗簡卷第41頁) ,堪認其至遲於108 年8 月30日即已知悉被告有如公訴意旨 所指之犯罪嫌疑,然因告訴人遲至109 年3 月9 日始向竹南 派出所警員提出告訴乙節,業如前述,是告訴人所提本件告 訴應已逾越6 個月之告訴期間。
㈢而告訴人於審理中雖向本院表示伊所使用之手機有問題,該 手機之顯示時間經常會自行變動至別的時區,所以上開臉書 頁面手機擷圖所示時點可能有誤,伊確實係在109 年2 、3 月間才取得上開臉書頁面手機擷圖,因而知悉被告所涉上開 公然侮辱犯罪嫌疑云云,惟因時區之更動,對於時間之影響 至多不會超過24小時,故縱然告訴人所使用之手機確如其所 述會自行更換時區,則該等臉書頁面手機擷圖之真實擷取時 點,亦僅有可能係介於108 年8 月29日至同年月31日之間, 要無可能如告訴人所稱係在109 年2 、3 月間方取得上開臉 書頁面之手機擷圖。況且,如自告訴人提供予警方之臉書頁 面手機擷圖上,於被告所張貼之文字上方明載「8 小時」乙 節觀之(見偵卷第19頁下方擷圖),更堪認告訴人確係於被 告張貼文章後約8 小時許,即已看見該帶有侮辱性文字之貼 文而將之擷圖,並自斯時起即已知悉被告有如公訴意旨所載 之犯罪嫌疑,故其於審理中供稱其直到109 年2 、3 月間, 方知悉被告有如公訴意旨所載之犯罪嫌疑云云,顯非實情而 難以信採。
五、綜上所述,本件告訴人對被告所提公然侮辱之告訴,其告訴 顯然已逾告訴期間,是揆諸前揭法條規定及說明,本件爰不 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2 條、第303 條第3 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9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朱俊瑋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
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鄭雅雁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