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永久使用權存在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簡上字,108年度,242號
TNDV,108,簡上,242,2020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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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242號
上 訴 人 黃明弘 
被 上訴人 有龍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邵明斌 

訴訟代理人 黃毓棋律師
      宮琬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永久使用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建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   日 書記官 鄭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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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有龍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