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1404號
TPDV,109,除,1404,2020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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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404號
聲 請 人 劉雪梅
代 理 人 羅智光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810號公示 催告,因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0月6日屆滿,迄 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與法相符,應予准 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沛元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股數 1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4-ND-000000-0 1,000 2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0000-0 200 3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 120 4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 79 5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69 6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73 7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92-NX-0000000-0 87 合計 1,628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賴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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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國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