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1403號
TPDV,109,除,1403,20201130,1

1/1頁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403號
聲 請 人 許家偉
代 理 人 温晏菱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843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0月14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楊承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 書記官 蕭欣怡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140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ND0000000 0 1 1000 2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1NX0000000 0 1 247

1/1頁


參考資料
日盛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