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僱傭關係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重勞訴字,109年度,3號
CTDV,109,重勞訴,3,20201102,1

1/1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勞訴字第3號
原   告 杜志明 
訴訟代理人 徐肇謙律師           
被   告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進揚 
訴訟代理人 何怡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10月19日言
詞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調查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並定於10
9年12月7日下午4時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王碩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   日
               書記官 張瑋庭

1/1頁


參考資料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