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28966號
TYDV,109,司促,28966,20201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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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8966號
債 權 人 瑋德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萬寶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禾溱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
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
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出債務人禾溱有限公司最新登記事項資
  料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8  日
         民事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8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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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瑋德鋼鐵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鋼鐵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禾溱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