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26466號
TYDV,109,司促,26466,2020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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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6466號
債 權 人 楊弼涵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立捷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
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
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表明明確之利息起算日。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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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立捷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承攬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