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24836號
TYDV,109,司促,24836,20201102,2

1/1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4836號
債 權 人 喜士多開發石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殷玉容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全富發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
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表明正確之請求金額。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

1/1頁


參考資料
全富發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喜士多開發石材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