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停止羈押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09年度,4127號
TYDM,109,聲,4127,20201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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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4127號
                   109年度聲字第4175號
聲 請 人
即 被 告 廖皇宇




選任辯護人 林柏宏律師
      李嘉耿律師
上列聲請人即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本院109 年度
重訴字第32號),聲請停止羈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人即被告之聲請意旨略以:(一)被告廖皇宇為家中獨 子,係因相信岳父詹士生及妻舅詹明哲才會犯下本案,羈押 至今5 個多月,家中尚有年邁祖父母及年幼子女需要扶養, 被告家族企業為中部知名之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叔 叔也為衛生福利部官員,被告若逃亡經媒體披露將會帶給被 告家族損害,可見被告如交保後絕不會棄保逃亡。(二)被 告已坦承犯罪,且已於民國109 年10月8 日宣告判決結果, 已無串供滅正之可能及必要,被告原經營豬肉攤生意,遭羈 押後,豬肉攤的管理營運出現困境,亟待被告早日回歸重整 。(三)被告現罹患疑似肛門膿瘍、痔瘡等疾病,有衛生福 利部桃園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佐,醫囑認有持續追蹤治療之必 要,故被告有刑事訴訟法第114 條第3 款現罹患疾病,非保 外就醫難以治癒之情形。綜上所述,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二、被告及得為其輔佐人之人或辯護人,得隨時具保,向法院聲 請停止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10 條第1 項定有明文。次按羈 押之被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 得駁回︰一、所犯最重本刑為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 科罰金之罪者。但累犯、常業犯、有犯罪之習慣、假釋中更 犯罪或依第101 條之1 第1 項羈押者,不在此限。二、懷胎 5 月以上或生產後2 月未滿者。三、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 顯難痊癒者,亦為刑事訴訟法第114 條所明定。又法院准許 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其要件應以被告雖有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第1 項各款、第101 條之1 第1 項所示羈押原因,但 已無羈押之必要;或另有同法第114 條各款所示情形,始得 為之。倘被告猶具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各款或第101



條之1 第1 項所示羈押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此外,復查 無同法第114 條各款所示不得駁回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之情形 者,法院即不應准許具保停止羈押。
三、經查:
(一)被告廖皇宇因涉及運輸第一級毒品案件,前經本院於民國 109 年7 月7 日訊問後,認被告確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 第1 項第1 款、第2 款、第3 款之羈押原因,且有對被告 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爰自同日起執行羈押3 月 並禁止接見、通信,並自109 年10月7 日起延長羈押在案 ,合先敘明。
(二)經查,本案已於109 年9 月24日辯論終結,並於109 年10 月8 日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0年,被告雖已無勾串共犯及 證人之虞而無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2 款之羈押原 因,然其坦承犯行,且有相關證據可佐,可見所犯運輸第 一級毒品犯行嫌疑重大,又其所犯運輸第一級毒品之犯行 經判處上開重刑,另本案共犯即被告之岳父詹士生、二舅 子詹明哲,據被告所稱現均在柬埔寨生活,被告顯有管道 及能力可以逃亡海外藏匿,可認被告為規避後續刑罰執行 程序之進行而畏罪逃亡之動機亦隨之上升,客觀上並得預 期被告逃匿之可能性極高,足認被告仍有逃亡之虞,堪認 羈押原因仍存,且有繼續羈押之必要。
(三)又被告雖稱其罹患疑似肛門膿瘍、痔瘡等疾病,非予以保 外就醫顯難痊癒云云,經本院函詢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 所有關被告之醫療處遇,經該所回覆「本所門診醫療由衛 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承辦,因應廖員病情,自當配合醫囑提 供必要之醫療處遇。」且查,被告因痔瘡肛門膿瘍之疾 病,於109 年10月13日、同年月15日在法務部矯正署桃園 監獄西醫門診就醫,另於同年月16日因上開疾病經戒護至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就醫並取得藥物,有就醫紀錄、處方 紀錄在卷可稽,堪認被告固患有上述疾病,但可透過監所 內門診及戒護就醫之方式獲得完善之治療,故被告此情並 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 條第3 款規定:「現罹疾病,非 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之要件。
四、綜上,本件羈押被告之原因及必要性仍繼續存在,復無刑事 訴訟法第114 條所列不得駁回具保聲請之事由,為確保將來 訴訟、執行程序能順利進行,現階段仍有繼續羈押被告之必 要。從而,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自難准許,應予駁回 。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20 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5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潘政宏
法 官 林大鈞
法 官 陳品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翁珮華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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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