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聲字第37號聲 請 人 莊育霖 相 對 人 許慶聰 許慶田 許慶隆 許秀鳳 李許秀玲 陳許秀卿 李總圓 李福奎 李香 李綢 李敏宗 李游琴 李樹德 李慶煌 李雅文 李秀英 李友親 許宋秀蘭 陳翰德 陳素華 許嘉宏 許嘉榮 許淑芳 許淑惠 李彥廷 李秉達 李宜珊 上列當事人間代位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109 年度重訴字第667 號),聲請人聲請起訴證明,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駁回。 理 由一、按訴訟繫屬中為訴訟標的之權利,其取得、設定、喪失或變 更,依法應登記者,於當事人之起訴合法且非顯無理由時, ,受訴法院得依當事人之聲請發給已起訴之證明,由當事人 持向該管登記機關請求將訴訟繫屬之事實予以登記,民事訴 訟法第254 條第5 項前段定有明文。該條項於民國106 年6 月14日修正之立法理由為:「現行條文第5 項規定旨在藉由 將訴訟繫屬事實予以登記之公示方法,使第三人知悉訟爭情 事,俾阻卻其因信賴登記而善意取得,及避免確定判決效力 所及之第三人受不測之損害。其所定得聲請發給已起訴證明 之當事人,係指原告;其訴訟標的宜限於基於物權關係者, 以免過度影響被告及第三人之權益。」是依此條項發給已起 訴之證明者,須原告起訴係基於「物權關係」做為訴訟標的 ,始足當之,若原告起訴主張非以物權關係為訴訟標的,縱 使其聲明之內容或請求給付之「標的物」為得、喪、設定、 變更依法應經登記者,因與上開規定之要件不符,自不能發 給已起訴之證明。次按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 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 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民法第759 條規定甚明。前開條 文所謂判決,係僅指依其宣告足生物權法上取得某不動產物 權效果之力,恆有拘束第三人之必要,而對於當事人以外之 一切第三人亦有效力者而言,唯形成判決(例如分割共有物 之判決)始足當之,不包含其他判決在內。又共有物之分割 ,經分割形成判決確定者,即生共有關係終止及各自取得分 得部分所有權之效力(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1016號、51年 台上字第2641號裁判意旨參照)。是共有物分割之判決既無 待登記即發生效力,與民事訴訟法第254 條第5 項所定請求 權利或標的物之取得、設定、喪失或變更,依法應登記者有 別。二、聲請意旨略以:緣訴外人李伯軒向聲請人借款,詎債權屆期 未獲清償且催討無著,其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下稱系爭 不動產)與相對人等公同共有,遂提起代位分割公同共有物 訴訟,請求依繼承比例分割系爭不動產。為避免系爭不動產 因共有人恣意處分,使第三人可藉信賴登記而善意取得,爰 依民事訴訟法第254 條第5 項規定聲請裁定許可為訴訟繫屬 事實之登記,以維交易安全及避免系爭房地再遭移轉等語。三、經查,聲請人於本案訴訟(即本院109 年度重訴字第667 號 代位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係請求分割系爭不動產,訴訟 標的為分割共有物之形成權,依前揭說明,核屬無待登記即 發生效力之形成判決,與民事訴訟法第254 條第5 項所定之 要件不符,從而,聲請人上開請求許可為訴訟繫屬事實登記 之聲請,於法未合,應予駁回。四、爰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6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翠琪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整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6 日 書記官 曾怡婷附表:┌──┬────────────┬───────────────────┐│編號│共有地號 │公同共有人 │├──┼────────────┼───────────────────┤│01 │新北市○○區○○段0 號 │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02 │新北市○○區○○段000 號│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03 │新北市○○區○○段000 號│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04 │新北市○○區○○段000 號│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05 │新北市○○區○○段000 號│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06 │新北市○○區○○段000 號│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07 │新北市○○區○○段00號 │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08 │新北市○○區○○段00號 │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09 │新北市○○區○○段000 號│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10 │新北市○○區○○段000 號│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11 │新北市○○區○○段000 號│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12 │新北市○○區○○段000 號│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13 │新北市○○區○○段000 號│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14 │新北市○○區○○段00號 │許慶聰、許慶田、許慶隆、許秀鳳、李許秀││ │ │玲、陳許秀卿、李總圓、李福奎、李綢、李││ │ │香、李樹德、李游琴、李慶煌、李敏宗、李││ │ │雅文、李秀英、李友親、許宋秀蘭、陳翰德││ │ │、陳素華、許嘉宏、許嘉榮、許淑芳、許淑││ │ │惠、李伯軒、李彥廷、李秉達、李宜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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