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37402號
PCDV,109,司促,37402,20201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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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9年度司促字第37402號
債 權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美玲 
代 理 人 高秀秀 
債 務 人 新春木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立偉 

債 務 人 林立偉 


債 務 人 王貞雅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下同)捌佰陸拾貳萬玖
  仟捌佰肆拾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
  督促程序費用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
  期間內,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所示之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
  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6   日
         民事第九庭司法事務官
 
附表
109年度司促字第37402號
利息: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 │新春木業開│自民國109 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3.67%   │
│  │1015840 │發股份有限│10月7 日起 │      │       │
│  │元   │公司、林立│      │      │       │
│  │    │偉、王貞雅│      │      │       │
│  │    │     │      │      │       │
│  │    │     │      │      │       │
├──┼────┼─────┼──────┼──────┼───────┤
│ 002│新臺幣 │新春木業開│自民國109 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3.67%   │
│  │3045599 │發股份有限│10月7 日起 │      │       │
│  │元   │公司、林立│      │      │       │
│  │    │偉、王貞雅│      │      │       │
│  │    │     │      │      │       │
├──┼────┼─────┼──────┼──────┼───────┤
│ 003│新臺幣 │新春木業開│自民國109 年│至清償日止 │年息3.67%   │
│  │4568401 │發股份有限│10月7 日起 │      │       │
│  │元   │公司、林立│      │      │       │
│  │    │偉、王貞雅│      │      │       │
│  │    │     │      │      │       │
└──┴────┴─────┴──────┴──────┴───────┘
違約金:
┌──┬────┬─────┬──────┬──────┬───────┐
│本金│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序號│    │     │      │      │       │
├──┼────┼─────┼──────┼──────┼───────┤
│ 001│新臺幣 │新春木業開│自民國109 年│自民國110 年│       │
│  │1015840 │發股份有限│11月8 日起至│5 月 8日起至│       │
│  │元   │公司、林立│民國110 年5 │清償日止依上│       │
│  │    │偉、王貞雅│月7 日止,依│開利率百分之│       │
│  │    │     │上開利率百分│二十計算  │       │
│  │    │     │之十    │      │       │
├──┼────┼─────┼──────┼──────┼───────┤
│ 002│新臺幣 │新春木業開│自民國109 年│自民國110 年│       │
│  │3045599 │發股份有限│11月8 日起至│5 月 8日起至│       │
│  │元   │公司、林立│民國110 年5 │清償日止依上│       │
│  │    │偉、王貞雅│月7 日止,依│開利率百分之│       │
│  │    │     │上開利率百分│二十計算  │       │
│  │    │     │之十    │      │       │
├──┼────┼─────┼──────┼──────┼───────┤
│ 003│新臺幣 │新春木業開│自民國109 年│自民國110 年│       │
│  │4568401 │發股份有限│11月8 日起至│5 月 8日起至│       │
│  │元   │公司、林立│民國110 年5 │清償日止依上│       │
│  │    │偉、王貞雅│月7 日止,依│開利率百分之│       │
│  │    │     │上開利率百分│二十計算  │       │
│  │    │     │之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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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新春木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