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12937號
CHDV,109,司促,12937,2020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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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2937號
債 權 人 世邦國際集運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闕壯興 
上列債權人世邦國際集運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因與債務人暉
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世邦國際集運股份
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繳裁判費新臺幣500元。(請以附件之多元化繳費方式繳
  納或以匯票繳納,受款人請註明台灣彰化地方法院)
二、請提出債務人暉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營利事項變更登記卡及
  其法定代理人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請務必保留當
  事人記事欄及動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泓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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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世邦國際集運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世邦國際集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暉盛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