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電信費
潮州簡易庭(民事),潮補字,109年度,704號
CCEV,109,潮補,704,20201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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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潮補字第704號
原   告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子德 
訴訟代理人 理勤孝 
一、原告因請求給付電信費事件,曾聲請對被告郭寬勝發支付命
  令(本院109 年度司促字第11151 號),惟被告郭寬勝已於
  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
  起訴。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不為補正或補正不完全,即駁回原告之訴。
㈠、本件訟訴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3,283元,應徵第一審
  裁判費1,000 元,扣除前繳支付命令裁判費500 元後,尚應
  補繳500元。
㈡、提出準備書狀1 件及按應受送達之他造人數,提出繕本或影
  本。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5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麥元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洪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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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