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票款
豐原簡易庭(民事),豐簡字,109年度,530號
FYEV,109,豐簡,530,2020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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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豐簡字第530號
原   告 陳正平 
被   告 鉦鴻機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永森 
被   告 羅淼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9月22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鉦鴻機械有限公司羅淼英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伍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被告鉦鴻機械有限公司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拾伍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十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鉦鴻機械有限公司單獨負擔三分之一、由被告鉦鴻機械有限公司與被告羅淼英連帶負擔三分之二。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要領
一、程序方面: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請求 之基礎事實同一、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者,不 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2款、第7款定有明文 。查:原告起訴時僅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 同)40萬元,及自民國109年5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 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嗣於109年 9月22日本院 言詞辯論期日當庭變更聲明為:「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40 萬元,及自109年5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之 6計算之利息。」,原告所為變更,係基於同一票據所 生之法律關係,且所依據之證據資料亦屬同一,利用同一 程序審理,並不甚礙被告之防禦及訴訟之終結,核與前開 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二)本件被告鉦鴻機械有限公司(下稱鉦鴻公司)及被告羅淼 英經合法通知,均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 無民事訴訟法第 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 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其執有被告鉦鴻公司所簽發,由被告羅淼英背書, 以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豐原分行為付款人,如附表編號1至3所 示之支票,經屆期提示,因存款不足而遭退票,迭經催討,



被告鉦鴻公司、羅淼英均置之不理等情,業據提出與其陳述 相符如附表所示之支票正反面影本、退票理由單影本為證。 而被告鉦鴻公司、羅淼英則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 日到場,亦均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依民事訴訟法第 436條第2項準用同法第280條第3項、第 1項之規定,視同自 認,故原告之主張,自堪信為真實。
三、按發票人應照支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又執票人向支票債 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 約定利率者,依年利 6釐計算,票據法第126條、第133條分 別定有明文。又按發票人應照匯票文義擔保承兌及付款;前 開規定於支票背書人準用之;票據法第29條第1項前段、第3 9條、第144條分別定有明文。查: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支 票,均係由被告鉦鴻機械有限公司所簽發,其中如附表編號 1、2所示之支票並經被告羅淼英背書,則原告基於票據之法 律關係,請求㈠被告鉦鴻公司、羅淼英分別以發票人及背書 人之地位,連帶給付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支票票款25萬元 ,及自付款提示日即109年5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 率百分之 6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㈡被告鉦鴻公司以發票人 之地位,給付如附表編號 3所示之支票票款25萬元,及自付 款提示日即109年5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 6 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於法有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至於,如附表編號 3所示之支票,既未經被告羅淼英為背書 (見本院卷第26頁),則原告請求被告羅淼英就如附表編號 3 所示之支票部分,應與被告鉦鴻公司負連帶給付票款及遲 延利息之責,於法無據,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四、本件就原告勝訴部分係依民事訴訟法第427條第2項之規定適 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 項第3款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85條第2項。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5 日
豐原簡易庭 法 官 巫淑芳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5 日
書記官 許瑞萍
附表:
┌──┬─────┬───┬─────┬─────┬───┐




│編號│發票日 │面額 │票據號碼 │退票日 │背書人│
├──┼─────┼───┼─────┼─────┼───┤
│ 1 │109.03.31 │10萬元│AH0000000 │109.05.12 │羅淼英
├──┼─────┼───┼─────┼─────┼───┤
│ 2 │109.03.31 │15萬元│AH0000000 │109.05.12 │羅淼英
├──┼─────┼───┼─────┼─────┼───┤
│ 3 │109.04.09 │15萬元│AI0000000 │109.05.12 │未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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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鉦鴻機械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