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除字,109年度,1296號
TPDV,109,除,1296,2020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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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296號
聲 請 人 能率倉儲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星宏
代 理 人 凌玉振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724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9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3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賴秋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3 日
書記官 黃國焜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1296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001 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營業部 109年3月16日 44,072元 0000000000 002 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營業部 109年3月16日 170,072元 0000000000 (幣別: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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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能率倉儲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華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