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09年度,2587號
TPDV,109,訴,2587,20201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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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587號
上 訴 人
即 原 告 吳昊恩



被 上訴人
即 被 告 深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怡樺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
國109年9月30日判決提起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本件上訴之訴
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165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
萬6,002元。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
定送達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上訴。又上訴人未
於上訴狀表明上訴理由,併依上開規定命上訴人於上開期間內補
正。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賴淑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
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一千元;其餘關於命補繳
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7 日
書記官 黃怜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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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深耕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