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32225號
TCDV,109,司促,32225,2020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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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32225號
債 權 人 臺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豐賓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王偉芃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請確認債權人究為「臺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抑
   或為「台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因臺端聲請狀
   狀尾之印文與當事人欄不相符。如有誤繕應提出正確之支
   付命令聲請狀繕本4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0  日
            書記官 施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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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