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31590號
TCDV,109,司促,31590,2020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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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31590號
債 權 人 王珮雯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
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裁判費新臺幣500元。
  ㈡確認債務人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
   ?並提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4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夏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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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亞洲時尚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