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31301號
TCDV,109,司促,31301,2020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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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31301號
債 權 人 尚立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德郎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均發科技有限公司許容鳳徐海文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均發科技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許容鳳之最新戶籍謄本
   (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並請提出債務人徐
   海文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若當事人已更名,應具狀陳報
  ㈡臺端聲請狀事實及理由欄第二項計算式誤載為月租6,880
   元,總金額為29,813元,與聲請金額不符,應具狀更正上
   述二者及當事人欄,並提出更正後之正確支付命令聲請狀
   繕本6份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羅永旻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 施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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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尚立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均發科技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