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1160號
聲 請 人 蔡聖豐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RAMOS RACHELLE DELA CRUZ(蕾雪)、FACUN
SHARMANE GARCIA(莎麥妮)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
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
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請確認相對人FACUN SHARMANE GARCIA(莎麥妮)之姓名是否有誤
?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9 日
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鐘雅欣
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