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09年度,23326號
TYDV,109,司促,23326,20201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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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23326號
債 權 人 邦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元宏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八仟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支付命令事
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經本院於民國109 年 9 月10日裁定命其於收受裁定之日起5 日內提出債務人公司 變更登記事項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該裁定已 於109 年9 月18日送達,有送達證書附卷可稽,逾期迄未補 正,於法不合,其聲請應予駁回。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裁定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 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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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八仟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邦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