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審訴字第1693號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呂經邦上列被告因妨害電腦使用罪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8 年度偵字第18825 號、第18826 號、第18827 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 刑事審查庭 法 官 劉美香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怡婷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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