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章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法字,109年度,36號
KLDV,109,法,36,2020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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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法字第36號
聲 請 人 張芳麗財團法人基隆市教育會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上列聲請人聲請變更財團法人基隆市教育會文教基金會捐助章程
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 5日內,補正經主管機關核
備之准予變更備查函件,逾期不補正者,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30 日
民事庭法 官 王翠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陸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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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