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板簡字第46號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耀輝
訴訟代理人 劉廷觀
林峻立
被 告 吳振標
訴訟代理人 閻道至律師
被 告 吳國楨
兼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吳盈嬅
被 告 吳明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分割繼承登記等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2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法 官 郭光興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劉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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