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救助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民救字,109年度,3號
IPCV,109,民救,3,20201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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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民救字第3號
聲 請 人 魏永彬   

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華擎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間侵害專利
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無法支出裁判費新臺幣(下同)520 萬4,00 0 元,八筆土地全屬持份共有,五坪地是古厝也不值錢,三 陽汽車一臺是侵權證物不能賣,我們有在使用不能賣,沒有 資金委任律師,律師也不一定為我公道,聲請人說明會更清 楚,希望早日開庭,對方要還我公道,請求法官核准救濟等 語。
二、按民事訴訟法第107 條第1 項前段、第109 條第2 項規定, 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 訴訟救助;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事由,應釋明之。又所謂 無資力,係指窘於生活,且缺乏經濟上之信用者而言(最高 法院109 年台聲字第1617號民事裁定意旨參照)。法院調查 聲請人是否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專就聲請人提出之證據為 之,如聲請人並未提出證據,或依其提出之證據,未能信其 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主張為真實,即應將其聲請駁回,並 無調查之必要(最高法院109 年台抗字第262 號民事裁定意 旨參照)。
三、本件聲請人聲請訴訟救助,固據其提出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 產查詢清單、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106 年9 月1 日 通知為釋明,惟依聲請人提出之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 清單,可見聲請人名下尚有土地持份及車輛動產,有全國財 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在卷可參(本院卷第27頁);聲請 人更為國際汽車實業社發明人董事長社長,所擁有之發明三 件結合一體,未來要申請諾貝爾獎會准許沒理由不准,因為 這個會節省很多能源,救地球環保,則有聲請人提出之名片 附卷可佐(本院卷第9 頁),可見聲請人主張其為足以獲得 諾貝爾獎等級之專利發明人,據聲請人之主張,該專利具有 極高價值,聲請人自當因此具有極高之經濟信用,且聲請人 身為國際汽車實業社董事長、社長,亦有一定經濟信用存在 ,自難認聲請人有何窘於生活,且缺乏經濟上之信用可言, 聲請人主張其係無資力之人,自不足採。聲請人除前開以外 ,既未提出其他證據,釋明其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主張為



真實,自難認聲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揆諸首揭說明, 本件聲請訴訟救助,不應准許。
四、據上論結,本件聲請為無理由,爰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8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何若薇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8  日 書記官 張君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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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華擎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