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行政裁定 105年度行商訴字第98號原 告 新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林依璇(董事長)訴訟代理人 唐達興律師複代理人 羅瑞洋律師被 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代 表 人 洪淑敏(局長)訴訟代理人 盧耀民 參 加 人 香港‧堯亮有限公司代 表 人 鍾少良 上列當事人間因商標廢止註冊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6 年6 月28日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並定於106 年8 月8 日上午9 時40分於本院第三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25 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欣蓉 法 官 張銘晃 法 官 魏玉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25 日 書記官 鄭郁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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